在区、街两级综治中心设立专门服务窗口配资头条,派驻精兵强将将司法行政工作向基层延伸;构建覆盖全区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,切实解决群众“多头跑、程序繁”的问题;举行民法典主题嘉年华活动,打造沉浸式法治教育盛宴;主动联系社区和当地司法所,将法治课堂搬到社区廊亭……这一系列覆盖日常生活各方面、令市民群众受益的“组合拳”,是近期金平区司法局为深入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,充分发挥自身司法行政职能优势,以金平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为枢纽,通过建机制、强队伍、优服务,推动法治力量下沉基层的新举措。这不仅更好地构建起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新格局,也在实践中取得了显著成效,获得广大群众的好评。
形成合力依法履职,确保群众求助“最多跑一地”
综治中心(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)是让群众诉难事、为群众解愁事、服务群众办实事的地方,也是立足政法职能,着眼“安全”问题,推动各部门依法履职、形成合力,开展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和协助推动社会治安风险防控的重要平台。为了让人民群众矛盾纠纷化解“最多跑一地”,当前,全国各地正在全力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,推动各部门依法履职,形成合力,确保群众化解纠纷“只进一扇门”,每一项诉求都有人办、依法办,“一站式”化解矛盾纠纷。
“为了更好服务群众,我们将区综治中心作为司法行政工作向基层延伸的重要平台,精选法律援助骨干、优秀人民调解员、司法所业务能手等专业力量,进驻区、街两级综治中心设立专门服务窗口。”金平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,通过建立“前台统一受理、后台分流转办、结果及时反馈”的工作机制,整合法律咨询、法律援助、人民调解、公证指引等职能,打造综合性法治服务平台,真正实现群众诉求“只进一扇门,办成所有事”。
同时,为充分发挥综治中心贴近基层、贴近群众的优势,金平区司法局统筹该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全员进驻区综治中心,设立法律援助便民窗口,并在各街道、社区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及联络点,构建起覆盖全区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。“我们通过推行告知承诺制与个人诚信承诺制,对符合条件的案件设立‘绿色通道’,实行当日受理、当日指派机制,最大限度压缩援助周期。并加强与综治、信访、调解等职能部门的协作联动,确保农民工、残疾人、妇女、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便捷获得真正意义上的‘全流程’法律服务,切实解决群众‘多头跑、程序繁’的问题。”金平区司法局办公室主任邱洁淳告诉记者。
高效化解矛盾,有效筑牢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
“小事不出村、大事不出镇、矛盾不上交”,将矛盾化解在基层,化解在萌芽状态,这是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对基层司法职能部门的要求。记者了解到,金平区司法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,在区、街两级综治平台设立人民调解窗口,组建专业调解团队。整合行业性、专业性调解资源及社区调解力量,形成多层次、宽领域、全覆盖的调解网络。深化“诉调对接”、“警调对接”、“校所联调”等工作机制,通过综治中心平台及时分流适宜调解的矛盾纠纷,实现无缝衔接、高效化解,有效筑牢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。
——某房产中介林女士向广厦司法所反映称,客户池先生向其寻找到合适房源后,绕过自己与户主直接交易并拒付中介费,双方多次协商未果。广厦司法所迅速介入,与社区居委、派出所共同参与调解,并邀请社区法律顾问林律师到场为当事人普法释法。双方最终就服务费用、支付方式等达成一致意见,并当场签署调解协议,司法所工作人员在后续的回访中看到费用的支付已全部履行完毕。林女士对调解结果十分满意,向广厦司法所赠送了锦旗和感谢信致谢。
——市民林先生向小公园司法所反映,称其母亲去世后留下一处房产,兄弟姐妹几人因房产分配产生纠纷,特别是其二哥多次上门骚扰。常言道:“有钱难买亲情”“家事纠纷宜解不宜结”,对这件事如何寻求破解之道?对此,小公园司法所采用“面对面”“背对背”的调解方式展开调解,分别掌握双方对继承房产的看法,巧妙找准症结所在,着重从释法析理入手,最终顺利化解了这一房产继承纠纷。
——某小学发生学生碰撞意外,双方家长在赔偿金额的问题上僵持不下,矛盾持续3个月未解,最终报警求助。辖区派出所在征得双方家长同意后,依托金平区综治中心“一站式”实体矛盾纠纷化解平台,与金东司法所取得联系并启动警调对接机制。接到这个棘手的问题后,金东司法所凭借创新的“双调解”模式,即“背对背”私下沟通与“面对面”直接对话相结合的方式,有效整合了派出所、学校、街道平安办等多方资源与力量,共同应对这一持续困扰双方家庭长达数月的校园人身伤害赔偿难题。经过各方不懈努力,调解员最终将赔偿金额调整至一个既合法又合理的水平,促成双方家长达成彼此都满意的赔偿协议,从而成功化解了这一长期悬而未决的纠纷。
记者采访了解到,在基层社会治理的大格局中,司法所虽小,作用却挺大。作为法治建设的“神经末梢”,金平区司法局各基层司法所积极融入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,将法治力量注入基层治理的毛细血管,让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在金平落地生根、开花结果。接下来,金平区司法局将继续以便民利民为导向,将司法行政工作深度融入“1+6+N”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当中,加强队伍建设、提升服务能力,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普惠、便捷、优质、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,为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司法行政力量。
来源:汕头日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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